嬰幼兒營養不良診斷標準 |
發布日期:2018/3/4 發布者:佚名 共閱57501次 |
1.有較長期的膳食攝入不足,喂養不當,消化系統疾病,慢性消耗性疾病或低出生體重史。 2.能量營養不良者以消瘦為特征,蛋白質營養不良者以水腫為特征,既有體重明顯下降又有水腫者為混合型。 3.臨床分為三度: Ⅰ 度體重減低15%~25%,腹部皮褶厚度為0.8mm~0.4mm; Ⅱ 度體重減低25%~40%,腹部皮褶厚度<0.4mm; Ⅲ 度體重減低>40%,腹部皮褶消失。 4.常合并貧血、維生素A、B 族和C 缺乏及鋅缺乏;重者生長發育停滯,全身各臟器和免疫功能紊亂。 |
中國嬰童招商網版權與免責聲明: ① 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信息,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,本網不承擔稿件侵權行為連帶責任。 ② 企業在本網發布內容,文責自負。 ③ 如您因原創、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,請聯系電話:010-57895369。 |
【關閉此頁】 【返回上頁】 |